公告登錄「斗南散裝穀物倉庫」為本縣歷史建築。
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暨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等相關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公告登錄名稱:雲林縣歷史建築「斗南散裝穀物倉庫」。
二、種類:產業。
三、位置或地址:雲林縣斗南鎮福德街22之1號。
四、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地號:歷史建築本體為斗南鎮福德街22之1號建築本體,建物為(斗南鎮北銘段164建號(建築總面積為2,785.24平方公尺),建物定著土地為雲林縣雲林縣斗南鎮北銘段0491地號之部分土地。
五、登錄理由:
(一)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:圓桶式建築物,施工以飛模技術實作,具技術史之特殊性。
(二)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:臺灣農糧倉儲建築類型,型態與構造具稀少性,見證雲林地區農業發展,具特定時期產業建築類型之代表性。
六、法令依據: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暨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2、3款登錄評定基準。
七、請所有權人本於權責妥善維護本縣歷史建築,利害關係人對本件行政處分如有不服,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、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,自知悉本件行政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,繕具訴願書,向本府遞送(地址:640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),並將正本寄送文化部(地址: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)。訴願之提起,以本府收送訴願書之日期為準,而非投郵日,為免郵遞遲誤,宜儘早送件,以維護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