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 3 月 25 日
發文字號: 府文資字第1037402579B號
主旨:公告登錄「雲林縣虎尾鎮中央廣播電臺虎尾分臺文化景觀」為本縣文化景觀。
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4條、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辦理相關規定。
公告事項:
名稱:雲林縣虎尾鎮中央廣播電臺虎尾分臺文化景觀。
住址:雲林縣虎尾鎮廉使里定遠新村1號。
地號:雲林縣虎尾鎮大學段324地號、325地號、326地號、327地號、328地號。
面積:20,254.63㎡
登錄理由:
(一)為早期兩岸對峙時期之設施,具特殊之歷史、科技價值。
(二)為二戰後美援設施,美軍電台之使用,具時代意義。
(三)為全臺央廣電台現有8座之一,並為雲林縣三座現存電台之一。
六、法令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4條暨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辦理第2條第1、2、3、4項登錄評定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