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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虎尾大崙腳文化景觀

  • 發布單位:文化資產科
  • 資料來源:文化資產科

文化景觀名稱:雲林縣虎尾大崙腳文化景觀。

公告時間及文號:中華民國100年1月13日 府文資字第10024000752號

位置:雲林縣虎尾鎮臨近虎尾自來水廠。

地號:虎尾鎮明正段416、486、487、488、572、788、789、790、791地號。

面積:7900平方公尺。

登錄理由:
一、為虎尾古地名之源,且為地理形貌之特徵。
二、不同歷史世代與社會有不同開發考量,原為丘地有幾處墳墓經人為開發,具文化歷史堆疊。
三、此文化地景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,為當地社區老人深刻的生活記憶,是社區居民未來生活的綠洲。

法令依據:
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4條暨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、2、3、4項登錄評定之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