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01月18日
發文字號:府文資字第1027400501C號
主旨:登錄「木雕」為本縣「傳統藝術」。
依據:「文化資產保存法」第59條暨「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、6條規定辦理。公告事項:
名稱:木雕。
分類:傳統藝術(傳統工藝美術)。
保存者或保存團體之基本資料:
(一)姓名(團體名):張文議。
(二)聯絡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文彬路1號。
登錄理由及其法令依據:
(一)登錄理由
1.素色雕刻為一大特色。
2.雕造歷代神像,技法精湛。
3.由傳統木雕神像轉而木雕神像創作,具藝術價值。
4.傳統木雕與藝術創作並呈,保存者已為藝術家。
(二)法令依據:依據「文化資產保存法」第59條暨「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第2、6條規定辦理。
技藝特色:
選材設計一貫作業,作品一體成型,裙裾流轉的衣褶擺動,透過木頭生動刻劃,呈現有如隨風搖曳、流水潺潺的柔軟度。夫人亦會協助挑選材料,使用台灣木材,如牛樟、台灣紅檜,讓其作品充滿濃濃台灣味,認為台灣的木材是全世界品質最好的,即使原料價錢很高也在所不惜,希望堅持台灣木雕精神,為台灣木雕藝術發揚光大,作品還附有作品保證書,提供愛好者永久收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