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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路鼓樂

  • 發布單位:文化觀光處
  • 資料來源:文化處

主旨:公告登錄「開路鼓樂」為本縣「傳統表演藝術」,保存者為「李春生」。
依據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89、91條暨《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條第1項第1 款至第3款之基準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名稱:開路鼓樂。
二、分類:傳統表演藝術。
三、保存者或保存團體基本資料:
(一)保存者:李春生。
(二)地址:雲林縣北港鎮益安路160巷10號。
四、登錄、認定理由及其法令依據:
(一)登錄、認定理由:
1、具有藝術價值:資深開路鼓樂師精通各種曲藝及樂器。
2、具時代或流派特色:
(1)台灣開路鼓樂指標性藝師。
(2)長期從事開路鼓樂之演出與傳承。
3、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之審美覷:
(1)北港百年館閣金聲順、集雅軒之指導藝師。
(2)北港在地鼓樂師父。
(二)法令依據:
1 、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89、91條。
2 、《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條第1 項第1款至第3款之基準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