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公告登錄「五股開臺尊王過爐」為本縣「民俗」。
依據:
一、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91條。
二、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名稱:五股開臺尊王過爐。
二、分類:民俗(儀式)。
三、保存者或保存團體基本資料:
(一)保存團體:五股開臺尊王管理委員會。
(二)地址:雲林縣四湖鄉關聖路10號。
四、登錄理由及法令依據:
(一)登錄理由:
1、傳統性:國姓公過爐民俗活動歷史悠久,維續五股輪值之特色,保存爐主主導各股配合之精神。
2、地方性:雲嘉地區五股12庄積極參與,過爐形式與其他地區不同,成為在地特色,其中「分旗腳」、「貼封條蓋私章」是地方特有。
3、歷史性:國姓公信仰與台灣歷史密不可分,見證漢人拓墾、發展、擴張之過程,五股開臺尊王過爐顯現雲嘉地區之歷史文化。
4、文化性:藉由共同信仰凝聚鄭氏家族向心力,並擴展為庄頭聯誼與地方重要民俗信仰儀式,是雲嘉地區極具影響力之民俗活動。
5、典範性:規模盛大,保存「點交熔金」、「急難救助」、「自組陣頭」、「四股吃一股」等傳統,彰顯族群倫理。
(二)法令依據:
1、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91條。
2、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條第1項第2款第1目至第5目及第6條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