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公告登錄「馬鳴山五年千歲五年大科」為本縣「民俗」。
依據:
一、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59條第1項。
二、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條第1項第2款第1目至第5目及第6條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名稱:馬鳴山五年千歲五年大科。
二、分類:民俗(信仰)。
三、保存者或保存團體基本資料:
(一)保存團體:馬鳴山鎮安宮管理委員會。
(二)地址: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31號。
四、登錄理由及法令依據:
(一)登錄理由:
1、台灣重要王爺信仰活動,規模盛大且影響深遠。
2、具有地方特色,與南部地區王爺祭典活動截然不同。
3、「五年大科」科儀保存完整,內容豐富多元。
(二)法令依據:
1、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59條第1項。
2、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》第2條第1項第2款第1目至第5目及第6條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