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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鳴山鎮安宮神龕

  • 發布單位:文化資產科
  • 資料來源:文化資產科

主旨:公告指定「馬鳴山鎮安宮神龕」為本縣一般古物。
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7條暨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名稱:馬鳴山鎮安宮神龕。
二、分類:生活及儀禮器物。
三、古物綜合描述:
(一)年代:民國40-43年。
(二)數量:1組38件。(1木構主體+1牌匾+1長明燈+27幅畫作+8幅玻璃彩繪)
(三) 尺寸:以木構主體紀錄,最長481.35公分、最寬 312.24公分、最高 445.78公分。
(四) 主要材質:木質、玻璃、紙質、顏料、金箔、油彩等。
(五)指定理由:
1、神龕所在馬鳴山是全台重要的五年千歲信仰中心,並集合書畫雕刻、木作、玻璃彩繪於一龕,為民國40年代寺廟工藝的最高成就。
2、神龕之紙本書畫為重要彩繪匠師陳玉峰作品,從數量、材質上皆目前所僅見。且神龕本體華麗、結構保存完整,搭配陳玉峰水墨手稿,以山水、書畫、花鳥蟲蜂、博古圖等,皆充份反映時代風格,具有稀有性。
3、陳玉峰為台南知名匠師,而該神龕玻璃彩繪也有「朴子畫」、「陳」等落款,反映地方宮廟委託匠師的背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