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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鳴山鎮安宮「孚佑下民」匾

  • 發布單位:文化資產科
  • 資料來源:文化資產科

主旨:公告指定『馬鳴山鎮安宮「孚佑下民」匾』為本縣一般古物。
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7條暨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名稱:馬鳴山鎮安宮「孚佑下民」匾。
二、分類: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。
三、古物綜合描述:
(一)年代:西元1889年(清光緒15年)。
(二)數量:1件。
(三)尺寸:長184公分、寬83.5公分、高4公分、最厚5.9公分。
(四)主要材質:木質。
(五)指定緣由:
1、「孚佑下民」匾上的「布嶼西堡」、「褒忠論街」反映雲林褒忠的開發史;另業戶張瑞隆、樹勳也反映了地方重要家族與寺廟間的互動。
2、該匾融合了清領晚期杉木拼接結構,以及日治時代補上、下款,邊框的動態進程,說明日治時代以後的整修並未將上、下款去除,反映早期匾額整修的現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