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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港金福順荖葉檳榔舖朝天宮天上聖母大旗

  • 發布單位:文化資產科
  • 資料來源:文化資產科

主旨:公告指定「北港金福順荖葉檳榔舖朝天宮天上聖母大旗」為本縣一般古物。
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7條暨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名稱:北港金福順荖葉檳榔舖朝天宮天上聖母大旗。
二、分類:生活及儀禮器物。
三、古物綜合描述:
(一)年代:約清領末期至日治初期。
(二)數量:1件。
(三)尺寸:長427公分,寬94公分,厚0.8公分(含旗管)
(四)主要材質:金蔥線、布。
(五)指定緣由:
1、該旗為重要民俗「北港朝天宮迎媽祖」相關文物,見證北港舖戶與北港商業蓬勃發展現象。
2、旗幟上「臺笨」字樣,與本縣一般古物北港震威團飛虎旗寫法相呼應,且「臺」字寫法見於清領時期之匾額、梵鐘,足以見證文物年代。
3、大旗保存完整,長度427公分乃傳世大旗中尺寸較大者。且金銀蔥線編織細膩,具清領末期刺繡風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