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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港集雅軒弔喪旗

  • 發布單位:文化資產科
  • 資料來源:文化資產科

主旨:公告指定「北港集雅軒弔喪旗」為本縣一般古物。
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7條暨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名稱:北港集雅軒弔喪旗。
二、分類:生活及儀禮器物。
三、古物綜合描述:
(一)年代:日治時期。
(二)數量:1件。
(三)尺寸:長115公分,寬85公分,高2公分。
(四)主要材質:金蔥線、棉花、絨布等。
(五)指定理由:
1、本件弔喪旗反映日治時代北港地區特殊的喪葬習俗。
2、該旗署名者阮火權為北港仕紳,蓬萊閣為其開設之酒家,反映北港日治時代人脈關係。
3、旗上有鋪綿繡、平繡、金蔥線,具有日治時期風格與工藝。
4、傳世弔喪旗相當罕見,具備一定稀有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