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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港朝天宮進香旗(光緒拾玖年款)

  • 發布單位:文化資產科
  • 資料來源:文化資產科

主旨:公告指定「北港朝天宮進香旗(光緒拾玖年款)」為本縣一般古物。
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7條暨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名稱:北港朝天宮進香旗(光緒拾玖年款)。
二、分類:生活及儀禮器物。
三、古物綜合描述:
(一)年代:西元1893年 (清光緒19年)。
(二)數量:1件。
(三)尺寸:長64公分,寬40公分,斜邊56公分,劍帶67公分。
(四)主要材質:布、竹。
(五)指定理由:
1、本件進香旗信徒來自於新竹縣竹北二保(新埔),反映清領晚期客籍信徒前往北港進香的歷史。
2、旗上的「保」一般屬於清領早中期寫法,通常清領晚期「保」稱「堡」,因此該旗反映清領晚期仍有稱「保」的事實。
3、旗面為三角形布,旗上有錫製葫蘆旗頭、錫香火牌、牛鈴等,反映清領晚期台灣進香旗的形制。
4、目前台灣早期進香旗年款以日治時期至民國時期為主。本旗墨書有光緒拾玖年,為台灣少數有清代落款之進香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