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北港朝天宮「慈雲灑潤」匾

  • 發布單位:文化資產科
  • 資料來源:文化資產科

主旨:公告指定『北港朝天宮「慈雲灑潤」匾』為本縣一般古物。
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7條暨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名稱:北港朝天宮「慈雲灑潤」匾。
二、分類: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。
三、古物綜合描述
(一)年代:西元1887年(清光緒14年)。
(二)數量:1件。
(三)尺寸:高89公分、寬254.5公分、厚7.5公分。
(四)主要材質:木質。
四、指定理由:
(一)作為北港朝天宮與嘉義地區信仰交流的證明。
(二)該匾由台灣巡撫劉銘傳上奏光緒皇帝賜匾,相關文獻見於《清實錄》、《起居注》、《雲林采訪冊》,具有明確史料價值。
(三)見證清廷如何透過媽祖信仰治理台灣的具體物證。
(四)就匾額工藝技法、書法風格以及御璽作風,皆反映清代風格。
(五)在台灣現存少數媽祖御匾中,來歷清楚可考匾額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