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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庫順天宮大符令印板

  • 發布單位:文化資產科
  • 資料來源:文化資產科

主旨:公告指定「土庫順天宮大符令印板」為本縣一般古物。
依據: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7條暨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名稱:土庫順天宮大符令印板。
二、分類: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。
三、古物綜合描述:
(一)年代:西元1834年(清道光14年)。
(二)數量:1件。
(三)尺寸:長36.7公分、寬23公分、厚4.8公分。
(四)主要材質:木質。
(五)指定緣由:
1、大符為台灣早期居民生活信仰不可或缺的宗教文物,反映民間供奉神像不易,以大符供信徒祭祀的時代特點。
2、本件大符材料、圖像風格與工藝具有清領時期特點,應是順天宮早期遺留手工刻製印刷,可作為該時代印刷發展的證據。